任广浩,解建立
(1.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2.河北经贸大学 财税学院,石家庄 050061)
摘 要:在中国这样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如何在制度上设计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权力纵向配置始终处于治理结构的核心地位。改革开放40年来,围绕构建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地方分权自治相结合的权力结构进行过多轮政府间权力纵向配置的改革探索。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更加深刻认识到政府间权力纵向配置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为基础的政府间权力纵向配置改革进一步向纵深领域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改革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各级政府间权力纵向配置改革主要是以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方式加以部署和推进的,因而改革仍停留在行政性分权层次。要巩固改革成果,必须实现政府间权力纵向配置由政策主导向立法主导转移,以宪法的相关规定为统领,形成规范政府间纵向责权划分与运行的一整套法律体系。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政府间权力;纵向配置;责权划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