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李晓明,男,河北邢台人,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健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法学、行政刑法、纪检监察。
摘要: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负有政治监督及问责的重要职责与职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尤其是刚刚修改和生效的党纪处分条例,把政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并扩大了政治监督的内容与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治监督必须与时俱进进行理论提升,深刻认识到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就深化政治监督的使命和时代要求作出回应,在提升理论认知的基础上,完善制度、推动实践和落实质效,以期新时代党的政治监督顺应实践要求和整体态势,并持续深化,形成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有机合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以及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党的自我革命与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政治监督;深化
把党的建设作为伟大工程来推进,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原则,是我党新时代自我革命的伟大创举,也是立党兴国、立党强国的一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的自我革命和建设的鲜明主题;党的十九大将党内监督和政治监督纳入党的总体建设布局并摆在首位;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从七个方面部署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监督在党内监督中居于首要位置。政治监督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对政治权力的行使者及其政治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督促的监督活动。新时代深化党内监督关系着民族未来、国运兴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新时代党的政治监督是各项监督的统领,深化党内监督和政治监督,确保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纲领、政治目标和政治任务及其效能的实现,是新时代赋予各级党委纪委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任务、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在新时代和新形势下,强化政治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实现党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实现党中心任务的统领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这也必然涉及党的政治监督理论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制度引领、实践推动和质效落实。
一、新时代纪检工作中政治监督的理论提升
能否形成深化党的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中政治监督规律性的认识及其理论成果,是衡量党的政治监督科学化程度及其实践活动质效的重要标准。强化党的政治监督是新时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内涵式发展、强化党的领导地位的最有力政治保障,在党的建设及政治监督过程中,应当形成众多管党治党和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认识、新经验、新启示,这些都需要从政治监督中认真总结提炼、归纳升华,形成一批研究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监督的创新性理论成果。
政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居于根本和统领地位,在推动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协同贯通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了对党组织、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以及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有效监督,而且在推进反腐败工作、肃正风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当前推进党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中可发现,党的纪律检查中的政治监督已逐渐融入党的政治整体建设,但这些举措尚未提升到理论层面。目前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停留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号召层面及口号性监督,忽略了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特征,没有厘清党内监督与政治监督的内在逻辑关系,尤其是理论层面的机制与科学性的把握,特别是政治监督的理论和体系性把握,包括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有待于进行理论提升。
(一)重要性:纪律检查深化政治监督是重要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委纪委政治监督有力度、党内监督有成效。早在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就明确规定了纪委的任务,此后随着管党治党形势任务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党的十四大、十六大、十九大先后对党章有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党的十九大党章明确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的二十大党章第46条延续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及内容,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纪委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在此基础上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纳入各级党委纪委的主要任务。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党的政治建设意见》)为背景,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并推动贯彻落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政治监督”不仅非常重要,而且是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更是历史使命所在。是党自我革命建设工程的内在需求,是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观动力,更是实现伟大梦想的客观规律。
由此可见,在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中,监督职责是排在首位的,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尤其是政治监督更是居于统领地位。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纪委的每一项工作都被赋予鲜明的政治属性,纪委强化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加凸显。即是说,按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化开展政治监督是重中之重,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在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纳入党章规定的纪委主要任务后,各级党委纪委更应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监督职责,尤其是政治监督更是要执行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形势下,伴随着强力反腐的进程,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国家监委与纪委的合署办公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其中践行“两个维护”,筑牢纪律“堤坝”,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是推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首要任务。
(二)紧迫性:纪律检查深化政治监督是新时代的刚性需求
“党内监督”和“政治监督”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同时也将为社会主义新时代服务助力、添砖加瓦,从某种意义上讲,纪律检查的政治监督也是新时代的刚性需求。
第一,进入新时代,从国际形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不遇的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意识形态斗争尖锐复杂,国际交流和来往日益频繁,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强,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与挑战。从国内形势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和新媒体高度发展,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这对党和国家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在新时代党和国家需要及时合理有效地回应社会的应然要求,切实做好政治引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学术观点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区分,需要学习、研究、普及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尤其是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当代的政治建设与发展。深化政治监督的意义就在于增强各级党委纪委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对国家事务的全面领导,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我国正处于“两个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加上百年不遇的大变局,“三个百年”交互作用、塑造了新时代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错综复杂的特殊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作为大事来抓,对党内监督、政治监督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尤其强调要把党的建设摆在重中之重和核心位置。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从严治党、依法治党、全面治党是推进党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强调政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建党一百多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党内监督必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建立健全“管党治党”的“纠偏纠错机制”,主动维护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政治监督必须抓常抓长,覆盖管党治党、全面治党和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贯穿党内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全面监督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尊重客观规律,保障政治监督功能与效能的充分发挥。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巨大转变中我们切实地体会到,党内监督特别是政治监督的重要性、核心内涵和价值意义,也可以说这是国家和社会对执政党政治监督的刚性需求。
(三)科学性:纪律检查深化政治监督是规律性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在这里,总书记所讲的“大的样子”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主要包括“大理想”“大智慧”“大情怀”“大视野”“大作为”“大定力”“大担当”“大品格”等。在这些我党特征的指引下,在实现社会主义新时代历史担当和宏伟目标进程中,尤其在加强党的建设中必须遵循科学管理规律和有效机制规律,这就是在纪律检查中深化政治监督,通过政治监督达致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性和党之任务的基本要求。
目前,在纪检工作中开展政治监督的基本现状和遇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政治监督的推进还不够深入,在许多地方和行业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应加大力度,注重提升全面监督的质效,进一步深化政治监督的推进,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部署、新期待。具体表现在:政治站位不够高远和深刻,廉政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和到位;反腐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和完备,监督机制不够顺畅和有效;监督意识不够清晰和明了,执纪问责不够全面和严格;工作定位不够坚定和稳健,监督职责不够明确和细化;队伍建设不够扎实和强大,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和提高。在这些与监督相关的因素中,“政治监督”不仅是统领是核心,而且是保障监督管理科学性和机制规律有效性的重要前提。因此,应充分领悟“深化”政治监督的要领、通道与要义,创新“政治监督”的工作体制与机制,明确“政治监督”的专责地位与职能,完善“政治监督”的资源配置与机构,拓宽“政治监督”的监督方式与措施。总之,遵循规律性和科学化的“政治监督”,就可以在新时代的挑战与机遇中形成较为扎实的“政治监督”体系与机制,实现问责到底及“政治监督”的良性循环与运行。以全面推进“政治监督”的新局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中党的政治建设、政治引领和政治担当效能发挥,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法治党、科学治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
尤其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巨变的新时代及其历史条件下,履行监督职责尤其是政治监督职责的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为艰巨,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永远执政、继续革命的深化,以及国内外复杂环境的重大考验。实事求是地讲,目前党内还存在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官僚主义、消极腐败、懒政庸政的考验与危险,其核心问题就是“政治监督”的弱化,尤其缺乏政治监督科学化及其有效机制的打造,以及相关方面理论的深入研究。现实中,违规违纪现象层出不穷并日趋严重,具体表现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体系与机制有待加强,腐败手段多样化、迭代化,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难以发现等。
针对这种复杂性和艰巨性,要自觉加强党内监督和政治监督的理论研究,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建设。如此,需要进行政治监督有效性的科学设计和良性机制的打造,更要把政治监督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认识、提高认知、提升定位,把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制度之中,从政治监督的有效性理论中汲取营养,尤其要重点研究政治监督中的难题及其破解方案。其重中之重和核心是制定或打造出切实可行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和规范细则,认清现实、把握规律,从策略上、思路上、路径上和对策上形成新的认知、理念与配套方案。深入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治监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和基础基底,以及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内涵,厘清从严治党、党内监督与政治监督的内在联系,结合党要管党和党内监督的基本逻辑,不断升华理论认知,以新的理论、实践和科学体系的成果回应新时代的呼唤,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党的建设及其发展更加健康和具有效能。
二、新时代纪检工作中政治监督的制度引领
制度是方针、政策、原则的定型化和具体化,是从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到经验、最终由经验到质效、制度和理论的升华。能否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关键在于政治监督的制度性成果,也是评价纪检工作中政治监督质效的核心因素与标准。实践证明,政治监督所针对的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解决起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依靠制度建设,系统建立有效机制、行为规范和规则约束,真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中政治监督的长效机制、系统工程和完整体系,使之充分发挥制约和有效作用。
(一)政治监督中制度建设的简要回顾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并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强调,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系统阐释了“政治监督”命题,他指出,“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破除空泛式表态、应景式过场、运动式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自2019年1月31日颁布《党的政治建设意见》以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政治建设工作,国家机关、各个行业或领域纷纷出台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出台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政治监督的制度引领和实践探索,但受到专责定位不清、体制机制不顺等影响,未能充分建立健全党的政治监督工作制度,形成政治监督的核心架构及其合力。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纪律检查工作条例》)第33条对“政治监督”的任务作出明确规定。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在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56条增加了第2、3款,将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强调对党员干部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在第57条增加了第2款,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由“群众纪律”调整为“政治纪律”。这些有关政治纪律和政治监督的修改,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政治监督的制度范围与内容。
在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2、3、18、49条明确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巡察工作应当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党的纪律检查包括巡视巡察中的政治监督制度,是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应有之义,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鲜明标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和重要保障。政治监督也是引领我党长期执政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把党中央的最新要求、任务统领、政治需要和紧急号召结合起来,建立切实有效的政治监督制度及其有效机制,才能将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完成从严治党的根本任务。为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和提升政治监督的思路举措及其效能发挥,审慎稳妥地研究和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度改革,从体制和制度上加以全面总结、系统提升,使从严治党中的政治监督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保证其最终的有效性。
(二)政治监督中制度机制的进一步提升
过去在政治监督中,我们更多重视和进行的是政治监督制度内容上的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提升政治监督制度的质效或长效性,还应注意和重视其有效机制的建设、打造与完善。
首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进一步在体制和制度上加强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政治监督的机制建设,使其更加切合实际或有效。也即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规范的基础上,注重在体制、制度、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有效性及其配套措施建设,从党内法规和制度的机制落实上堵塞滋生懒政、庸政的漏洞,这也是完成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任务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政治监督的制度与措施,从而消除公权力滥用、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的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其次,要用制度机制及其配套措施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质效与成果,必要时建立政治监督的考核机制,从而使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具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遵循和规范标准。尤其对已有制度与成果要上升为指标量化、有效机制加以系统化和规范化,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强调机制建设和考核意识,切实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制度机制、管理规范、考核标准及其评价验收等,针对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薄弱环节,用政策做引导、用机制开路径、用制度堵漏洞。
再次,要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及其制度的执行力机制建设,像《党纪处分条例》中指出的那样不能“只表态不落实”,而是要有主动自觉、不折不扣、认真执行的意识、理念、机制与行为。制度成果不是束之高阁的摆设,正如孟子所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真正能起到制约与有效作用的是行为准则和高度敬畏,否则无法完成政治监督自觉性、有效性的机制打造。这就要靠高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来保证制度机制的贯彻实施,坚持在制度机制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尤其强化政治监督制度机制的自我约束,切实加强对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与落实,建立违反制度的追究问责机制,坚决纠正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和处置机制,各级党委纪委要定期就党的各项纪律执行和检查情况形成例会制度,并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全面开展政治生态的研判及自我检查和纠正机制,提高对同级党委的有效监督,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新时代纪检工作中政治监督的实践推动
能否取得高质量发展的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理论、制度与实践成果,是衡量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检验理论、制度与实践成果,就要看是否达到了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目标、任务与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他明确指出:“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由此可见,政治监督的具体化,是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心怀“国之大者”,时刻关注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要求什么。包括政治监督的常态化,就是要融监督于日常、顾治党于从严、求质效于长远。在具体实践上,要全面监督、及时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提早监督、严格监督,尤其是在政治监督上要坚持原则,不心软、不护短、不示弱。换言之,深化政治监督工作既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做好政治监督的顶层设计、制度完善和规范引领,也要付诸行动予以具体落实和实际推动。除理论科学、机制有效、制度完备外,在实践上政治监督也要常态化、具体化、精准化、质效化,并在此根基上注重教育指导、责任落实、执纪监督、队伍引领、文化建设与信息化支撑等方面的配合,真正把政治监督落到实处。
(一)坚持政治监督的教育指导与责任落实
各级各类党委纪委要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的“四个着力点”,比如高校党委纪委要充分发挥在“三全育人”体系中的质效、职责与职能作用,坚持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政治监督工作的核心标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指示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制度自信教育贯穿全过程,把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政治监督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政治监督是未来党的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整个权力运行体系中,决策是核心,执行是关键,监督是保障。党委纪委要深刻把握《党内监督条例》,正确认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既要严格区分“两个责任”的不同,又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联系,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担负全面领导的责任,要“选好勤政廉政干部,纠正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要“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再监督”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的两个方面,虽然责任不同,但是目标相同,只有“两个责任”共担并进,才能产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确保领导干部的廉洁务实和清正为民。在政治监督实践中,聚焦纪委的协助职责、监督专责,是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知责明责是达成工作目标的前提,解决“做什么”和“谁来做”的问题;负责是落实工作成果的重点,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健全政治监督目标管理体系,把管党治党责任分解到工作任务中、落实到具体岗位上,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最佳效能。
(二)坚持政治监督的执纪监督与队伍建设
在执纪监督上,一是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尤其是问责政治纪律。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是对“三转”的又一次深化;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抓住关键少数,结合各级地方、各行各业的具体工作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和本行业践行“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并创新政治监督的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建立践行“四种形态”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具体划分与追究,使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政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不仅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理论认知和完善相关制度,而且要提高质效,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与打造。
在队伍建设上,一是要加强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纪检队伍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具体包括增加纪检队伍人员的数量、提升纪检队伍工作的质量,以拓宽纪检监督人员的人才来源,适应《党纪处分条例》修改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大背景、大趋势的新要求,顺应我国社会主义特色新时代的大发展。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复杂性、多样性,要求纪检队伍专业性、过硬性,加强纪委“专责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能力”的系统建设,加强队伍的政治素质提升、法规政策运用、业务知识掌握等方面培训,全面提升纪检人员的监督业务水平是应对“监督队伍不够完善,监督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对症良药。队伍是监督之本、素质是监督之魂、人才是监督之源。二是要加强纪检队伍的人才培养建设,尤其是打造优秀的纪检领导集体。培养一批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熟、品质上可靠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做到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打铁还须自身硬”、本领高强、业务精专、监督有效的特别能战斗群体。三是要加强纪检队伍的奖惩机制建设,培养和形成新时代纪检队伍干一行、爱一行的忠诚本色。重在落实党委对领导管理的科学化、责任归属及奖惩机制建设的组织化与制度化,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培养学习与奖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惩戒的具体运行办法,真正使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落到实处。
(三)坚持政治监督的文化建设与信息化支撑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党委纪委要深刻理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根本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开展主题教育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依托廉政史馆、图书馆、专题展览、专门会议等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建设,以互联网、抖音号、微博、微信、哔哩哔哩等媒体为载体拓展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力度和广度,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助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及其效果。
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监管等信息手段同样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尤其要打破从中央到地方、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动、资源共享。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一方面需要整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涉及的履职记录、举报监督、线索查证、调查办案、巡视巡察、风纪监督等网络平台;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线索来源、财务审计、科研经费、工程招标等各专项内部监督平台的数据共享,包括整体预警模块的建立、领导干部日常经济活动的监督以及权力的运用和业务信息数据异常的把控等,从日常小事情看大格局、从业务规范看政治立场,让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活动实现数据可查、过程可溯、绩效可测,从而为党建治理和政治监督的现代化赋能。
四、新时代纪检工作中政治监督的质效落实
在政治监督中要注意监督质效的真正落实,提高监督的政治站位、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使政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形成有机合力,以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实际效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的理论、制度、方针、政策强化监督
政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而且政治监督是形象的而不是抽象的,“两个维护”是具体的而不是空洞的,全面从严治党既是一种要求和号召又是一种落实和行动。要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性,就必须明确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具体任务与内容,如《党纪处分条例》第51条规定的政治纪律就是政治监督的具体任务与内容。再比如《纪律检查工作条例》明确,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并规定了政治监督的任务与重点监督的内容。因此,从严治党、政治监督一定要在坚持和完善党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工作制度中切实发挥作用。
在理论、制度、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也要紧扣“两个维护”的核心,在根本任务上形成高度契合或一致。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党委纪委承担着特殊使命和重要职责,要树立大局观,聚焦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两个维护”不动摇,尤其突出党内监督和政治监督,保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向上不偏、力度上不减。
(二)强调制度机制和治理效能相结合、监督职能与监督职责相匹配
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力度的形势下,也要重视和聚焦制度机制和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在监督重点上要高度契合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或重点部位,尤其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各级党委纪委要落实好政治监督的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重点把握制度机制和治理效能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在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包括过组织生活的情况、民主集中制的坚持情况、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情况、党内规矩的坚持与执行情况等的具体落实上,要善于抓“关键群体”、抓“关键少数”,利用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严防问题的一再发生或重复发生,并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围绕纪委的监督职责与职能,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落实细化上做到高度契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重在长效机制建设,尤其聚焦在纪委的职责与职能上,把职责摆进去,把职能动起来,见人、见事、见思想、见态度、见行动,重点在“抓具体落实求深入、抓精准化求实效、抓常态化求长治”上着力,特别是把理论优势、制度优势、机制优势、效能优势等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的能力与效果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和国家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机制保障、专业保障和能力保障。
五、余论:政治监督还存在“最后一公里”
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在整体上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也就是说要将政治监督全面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和人员,要坚持严格、细化、经常、务实地做好政治监督。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制度上不断深化和拓展,从机制上不断健全和完善,从实践上不断强化和落实。坚持蹄疾步稳地以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监督为重点和统领,巩固和深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和效能机制的各项成果,以政治监督的新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工程不断向前推进和落到基层,可以说这正是各级党委纪委当前和今后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和党内监督的真正意义和核心价值内涵。
因篇幅限制,已省略注释及参考文献。原文详见《河北法学》202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