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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通知
日期: 2024-09-25      信息来源: “经济法学研究会”公众号      点击数:

各位理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经济法治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构中国经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扬州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4年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定于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召开。会议期间穿插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会议采取全线下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扬州大学产业政策法研究中心


二、会议主题和议题


会议主题: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


研讨重点和主要议题:


1.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现代化


2.中国式现代化的财税法保障研究


3.中国式现代化的金融法保障研究


4.中国式现代化的竞争法保障研究


5.中国式现代化的其他经济法治问题研究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其中,25日报到,26-27日开会。


2.会议地点:扬州会议中心(扬州市邗江区七里甸路1号)。


四、参会论文


1.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截止。


3.论文提交渠道:论文应当按时提交到会议专用邮箱:jingjifanh2024@163.com。


4.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参会通知直接挂钩。


5.论文请围绕研讨会主题撰写,但不限于参考议题,原则上字数6000-8000字。具体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


6.论文若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编入研讨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论文字数不限。


五、青年优秀论文征文和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经济法总论研究和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征文和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青年优秀论文征文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作者不限年龄。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主题范围可适当放宽。


3.参评论文的篇幅不限。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征文评选”或“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字样;作者的出生年月。


六、会务事宜


会务组设在扬州大学法学院。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东区笃行楼。邮编:225127。


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请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请参会人员务必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24年10月11日前发送至会专用邮箱:jingjifanh202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回执+姓名”。其他未尽事宜如有疑问可联系会务组。


承办单位联系人:

马 辉老师:15062846873

周晗燕老师:18511950950

陈 建老师:15683048508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13日


附件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相关费用标准


一、住宿费

住宿费发票由年会承办酒店开具,住宿费标准为:




会议酒店:扬州会议中心


酒店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七里甸路1号


酒店与交通枢纽距离:扬州火车(西)站约3.8公里,出租车约10元,8分钟左右;扬州火车东站约18.4公里,出租车约55元,30分钟左右;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约43.2公里,出租车约130元,40分钟左右。

二、会务费

会务费发票由扬州大学开具,会务费标准为500元/人。




附件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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