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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深圳举行
日期: 2024-11-25      信息来源: 中国法学      点击数:

11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知网、北大法宝协办的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广东省深圳市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期刊使命任务”。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礼卫,深圳大学副校长张晓红,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王伟国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员、理事、编辑和学者代表等260余人参加会议。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作主旨演讲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他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五个重大命题,深入阐释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一命题可以从世界历史、现代化普遍规律、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现代化国家的本质等四个维度来把握和理解。第二,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命题包含着非常深刻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五个坚持”,即坚持立法引领改革、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以法治回应系统性改革需求、坚持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这一命题要从两方面理解。一是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子体系更加完善。二是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构建更多子体系。第四,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政法领域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地推进。第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一命题是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可以从三方面理解:一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二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三是迈向更高水平的法治强国。


▲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礼卫致辞

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礼卫代表深圳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诚挚谢意,对法学期刊研究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法学期刊作为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承担着推进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重要任务。期待与会专家学者以高质量法学期刊为平台,加强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研究,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圳大学副校长张晓红致辞

深圳大学副校长张晓红致欢迎辞。她介绍了深圳大学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和成绩,并代表深圳大学表示期待与海内外同仁共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致辞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发表致辞。他重点介绍了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发展历程和卓越成就,提出深圳大学法学院的目标为建设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法学院。他代表学校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致以诚挚的谢意,期待与会嘉宾继续支持深圳大学法学院,为其发展注入力量。同时欢迎大家走进深圳,感受这座改革开放之城的法治活力。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主编胡玉鸿主持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主编胡玉鸿主持了研究会工作报告、届中理事调整、《法学引注手册》修订说明环节。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黄文艺作工作报告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黄文艺受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委托作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从深入推进研究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法学期刊政治引领工作、深化新时代中国法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成功举办第四届会员大会等重要会议、推进法学法治人才培养和学术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增补工作、加强研究会官网和各刊公众号建设、严格执行研究会财务制度等方面总结了研究会工作新进展新成效。针对明年工作,报告提出,研究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学风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开辟研究会的工作新局面。明年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研究会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完善研究会的专业机构设置,深入推进研究会专业化建设;三是定期举办期刊建设专题研讨会,推进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研究会全体与会会员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宣读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复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党组的批复,批准林维、高圣平、谢增毅、黎宏四位同志为副会长候选人,并明确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中国法学会备案。


▲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王莉萍作理事调整情况说明

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莉萍就理事调整和候选人情况作了说明。经投票表决,本次理事调整获得参会理事的全票通过。


▲研究会常务理事何海波作报告

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报告了《法学引注手册》的修订情况。他提出,希望大家关注《法学引注手册》的修订并积极反馈意见,期望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促进引注的规范化、体例化,实现中文法学引注“书同文、注同例”的理想。


▲研究会副会长、《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主持

研究会副会长、《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主持主旨发言环节。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研究》副主编谢海定发言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研究》副主编谢海定作了《自律与他律:期刊编辑个体行为规范的生成》的发言。他认为,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自律是社会道德的源泉,这决定了法律、纪律等他律型规范的设计应以推动自律的养成和实践为中心,而编辑职业道德建设着眼点应在于引导、促进、推动编辑人员形成更高道德水准和更具自律性的个体性规范。为此,相关制度建设需要保护编辑人员的职业热情和职业荣誉感;既要有限制性约束性的规范,也要有倡导性激励性规范,更要提供配套保障。他指出,学术期刊作为创新知识发表平台,链接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期刊之间要在竞争中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推动知识体制的改革。


▲研究会副会长、《现代法学》主编林维发言

研究会副会长、《现代法学》主编林维以《面向中国实践的法学写作》为题发言。他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作为法学期刊主编的体会。他指出,法学期刊作为知识生产的组织者、定制者和质量监管者,对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学术生态和氛围的营造有着特别重要的引导作用。随着新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入,当前法学研究的滞后性决定了知识体系的产生必须面向实践、面向实务,否则法学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法学研究要做好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理论总结和学术凝练,解决法学实践的真问题。他建议完善法学期刊评价标准,促进法学期刊对年轻学者给予更多支持;对围绕国家急需、刚性、特需的论文,尤其是对冷门学科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研究会副会长、《清华法学》主编黎宏发言

研究会副会长、《清华法学》主编黎宏以《法学期刊在建设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作用》为题发言。他提出,首先,法学期刊应该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设的引领者,要在建构法学知识体系这一跨时代的知识创新和学术革命中发挥参与者、引领者、推动者的积极作用;其次,法学期刊应该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传播者,现有西方学说难以解释中国现象,我们要以对中国实践的创造性解读为基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增强话语权;最后,法学期刊应该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发现者和培养者,有义务做好伯乐,慧眼识珠,扶持有学术潜力和学术志向的新人。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家》常务副主编高圣平发言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家》常务副主编高圣平以《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与法学期刊的使命》为题发言。他提出,法学期刊应当立足中国现实,强调中国问题意识;应当坚守初心、引领创新、提升高水平研究成果的组织能力;应当支持优秀学术人才成长;应当办好特色栏目,丰富法学论文的文体和题材。


▲研究会副会长、《环球法律评论》主编谢增毅发言

研究会副会长、《环球法学评论》主编谢增毅以《法学期刊多样化、差异化发展》为题发言。他阐释了推动法学期刊多样化、差异化发展的意义,并在比较分析《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和《环球法律评论》四刊的发文数量、学科分布、栏目设置和主题的基础上指出,各法学期刊在差异化、多样化发展方面各有所长,可在强化学术引领、更好推动学科发展、突出研究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在特色建设上作出努力。

11月17日下午,大会先后分为两个环节进行专题研讨。


▲研究会副会长、《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主持

专题研讨第一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主持。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律适用》副主编陈建德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律适用》副主编陈建德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实践法学自主话语体系》的发言。他提出,法学期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实践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研究模式上,要推动法学院校和司法机关研究力量的联合,携手打造高质量的实践法学研究交流平台,推动形成协同联动的实践法学新格局;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的号召,在充分地借鉴现有的评价体系的指标、做法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实践法学期刊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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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法杂志》副主编蔡巍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法杂志》副主编蔡巍作了题为《服务司法实践,引领学术潮流——法治发展进程中法学期刊的重要使命》的发言。她提出,在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伟大的进程中,法学期刊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载体和学术交流平台,承担着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重要使命。具体而言,一是要注重问题导向,引领真问题、好问题的研究;二是要发挥桥梁作用,引导理论和实践的双向奔赴;三是要回答时代命题,推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论坛》副主编明珠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论坛》副主编明珠作了题为《充分发挥法学期刊在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作用》的发言。他提出,首先,要注重法学期刊的政治引领作用,策划选稿要严把政治质量关和价值导向关,编校中要特别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严谨性,确保意识形态方面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其次,要注重发挥法学期刊的学术推动作用,从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主体性、标识性出发,加强法学学科发展导向和引领;再次,要注重发挥法学期刊的智库服务作用,通过栏目策划等方式引导专家学者立足中国特色伟大实践,走一条理论联系实际之路;最后,要注重发挥法学期刊的人才培养作用,更加关注年轻作者,为法学人才梯队蓄好水、育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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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商研究》编辑部主任何艳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商研究》编辑部主任何艳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期刊的创新发展》的发言。她指出,法学期刊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载体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承载着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服务法治实践、引领法治文化的重要使命。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法学期刊的创新发展不仅关乎期刊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更关乎法学研究的繁荣与进步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法学期刊的创新发展必须紧密围绕国家的重点战略需求,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中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地调整办刊思路,挖掘好选题、发现好作者、策划好文章,优化栏目设置,共同推动法学期刊创新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李富民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李富民作了题为《新时代法学期刊的使命担当》的发言。他指出,法学期刊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应当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既要承载历史使命,又要彰显时代精神。具体而言,要立足中国实际,引导法学研究聚焦我国丰富的法学实践;要关注科技变革、社会变革,引领法学交叉融合研究;要挖掘中华民族丰富的法律文化资源和历史资源,推进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培育法学新人,为法学研究储备人才;要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学期刊编辑队伍。

▲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应用法学》副主编杨奕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应用法学》副主编杨奕作了题为《以应用法学研究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发言。她提出,法学期刊要将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主旨,要创造性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更为生动、更富成效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把学习领会、宣传阐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研究重点,结合刊物特色围绕相关改革举措自觉破题、深化解题;要强化问题导向,把法治实践中的问题转化为研究选题,把堵点和难点转化为研究的亮点和特点;要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研究成果向领导决策转化,向司法政策、裁判规则转化,向立法建议、司法建议转化。总之,法学期刊要把好方向、用好平台、出好成果、建好队伍。在与谈环节,研究会副会长、《当代法学》主编李建华和研究会副会长、《政法论坛》主编刘艳红作了精彩评议。

▲研究会副会长、《当代法学》主编李建华与谈

李建华主编认为,本单元重点关注和刊发司法实践问题的期刊主编的发言具有很大的启发性,会对今后期刊选稿取向产生影响。在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方面,法学期刊要进行很多方面的工作。重点要引导学者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立法司法实践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及时体现法学教学方法、教学成果,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此,不同期刊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办刊特点来展开。法学期刊要恰当处理好热点与冷门、前沿与基础理论选题之间的关系,比较好的选题应该是热点、前沿与基础理论紧密相结合的选题。他呼吁和提倡引入更加客观公平的评价机制,建议尝试开展法学期刊与评价机构之间的交流,吸收更为客观、公平的评价标准和因素,促进刊物更加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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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副会长、《政法论坛》主编刘艳红与谈

刘艳红主编指出,法学期刊要有三个意识。一是责任意识。法学期刊主编、同仁们的远大理想就是构建真正属于中国自己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最终汇总成为中国的知识体系,各期刊也都围绕这一理想而努力,体现了责任意识。二是问题意识。与国外文章写作不同,我国期刊一般将文献综述作为问题意识部分几句带过,但这特别见功底。法学期刊要将责任意识延伸到问题意识,最终汇聚到办刊意识。三是办刊意识。期刊栏目可以依作者群体划分、依话语知识体系建构划分,这些栏目设置体现了刊物的办刊意识,各期刊都体现了自己的特色。现在各刊审稿用稿都比较公平公正,按照正常流程处理,作者在投稿时要先了解刊物,并作出合理选择。

▲研究会副会长、《东方法学》主编施伟东主持

专题研讨第二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东方法学》主编施伟东主持。

▲《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尹飞发言

《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尹飞结合《财经法学》的特色和发展,作了题为《法学期刊的优势发挥与特色建设》的发言。他介绍,《财经法学》确定现有刊名是基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保障抱有特别的关注”这样的特色定位。之所以如此: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难点在于财经领域的法治化或者说财经法治;二是法治化的财经领域对财经法学研究有着旺盛需求;三是财经法学研究对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立足中国财经领域法治实践,关注中国文化、总结中国经验、提炼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

▲《东南法学》主编欧阳本祺发言

《东南法学》主编欧阳本祺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法学期刊的创新》的发言。他指出,法学期刊在创新发展中需重点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一是传统基础问题与新兴交叉问题之间的关系。这不仅是法学期刊本身的创新难题,也会直接影响整个法学研究的创新难题,甚至会影响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难题;二是向知名学者约稿与接受青年学者投稿之间的关系。发文难、发文慢是青年学者难以克服的困难,可通过开设青年学者专栏、组织青年学者的学术会议或论坛等方式支持青年学者的论文发表;三是评价指标与刊物特色的关系。由于现在考核标准的统一性,法学期刊的趋同性越来越明显。事实上,特色就是最好的创新,有特色的期刊也是最容易被大家关注的期刊。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治研究》副主编陈罗兰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法治研究》副主编陈罗兰作了题为《法学学术期刊特色建设思考》的发言。她指出,法学期刊要在以下方面体现特色:一是政治性,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政治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这是基本的立场和底色;二是专业性,既要把握选题当中全局性、长期性的法律问题和局部性、暂时性的法律问题之间的平衡,也要把握热点前沿问题和传统经典问题的平衡;三是体系性,要考虑文章是否有助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四是历史性,要在历史沿革的基础之上解决现实的问题;五是时代性,要更多地拓展新媒体途径,实现期刊数字化转型。

▲研究会常务理事、《新华文摘》编审王青林发言

研究会常务理事、《新华文摘》王青林编审作了题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学期刊出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发言。他指出,法学期刊出版工作者要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学期刊出版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须运用法的价值思维选用法学稿件,提升刊物的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坚守公平正义理念,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其次,要运用法的类型化思维去保持不同作者、不同观点、不同学科的平衡,不仅要选热点文章,也要选冷门文章,要更多关注中青年学者和法学教育薄弱地区的优秀法学成果;最后,要运用实践思维,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以及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


▲同方知网期刊合作部副经理李晴发言

同方知网期刊合作部副经理李晴作了题为《数智赋能高品质法学期刊建设》的发言。她从大数据角度分析了目前法学学科以及法学期刊的发展趋势,介绍了网络首发、增强出版等刊网融合出版新模式,并着重介绍了目前知网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尝试。


▲北大法宝学术运营总监刘馨宇发言

北大法宝学术运营总监刘馨宇作了题为《法学期刊学术影响力分析及法宝AI大模型智能应用》的发言。她首先介绍了法学期刊影响力的变化趋势分析和2021—2022年期刊整体被引情况,并对高被引期刊、高被引文章及学术热点、高被引作者及研究机构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着重介绍了法宝AI大模型智能应用。研究会副会长、《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和《政治与法律》主编姚建龙对以上发言进行了精彩的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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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副会长、《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与谈

杨建军主编认为,知网和北大法宝的数据显示,每家期刊都各有特色,其中非常明显的共同特色是在扶持年轻人方面做得很好。但从数据看,期刊有大幅度压缩发文量的趋势,这会带来负面影响,需要止跌企稳,甚至要回升。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世界法治现代化有一般性的原理和规律,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发展必然有自身的独特性。法学期刊非常重要的使命是传播现代法治文明、推进中国法治走向现代化,要在这个主题下通过选题策划、发文及相关学术研究活动,推进我们的理论发展,推进立法、执法、司法等各方面实践的发展。

▲《政治与法律》主编姚建龙与谈

姚建龙主编认为,本单元发言的关键词可提炼为:特色、责任和底线。刊物特色深受期刊名、主办单位、办刊风格影响,但归根结底是由内容决定的。但在内容由期刊评价机制决定的背景下,法学期刊只有把政治摆在第一位,快速对党和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议题作出反应,并根据期刊定位强调现实关怀,才能稳步前进。法学期刊尤其是头部期刊,要担负起扶持博士生、扶持小学科的责任,并结合各自刊物的定位、特色以及所依托的单位去考虑自身在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在推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形成中的担当。法学期刊要坚守意识形态底线和规范办刊底线,建议法学期刊研究会多组织学习,引导期刊快速把握最新政策,推动期刊严守底线、规范办刊。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主持

会议闭幕式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主持。他特别感谢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中国法学杂志社、各期刊同仁对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帮助和支持。

▲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发言

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代表承办方发言。他对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对法学期刊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表达了崇高的敬意。他表示,承办此次年会是深大法学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学院将继续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示范区建设,推动法学教育创新与发展。期待有机会再聚深大,感谢大家的支持!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黄文艺作会议总结

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黄文艺作会议总结,概括了本次会议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对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期刊界出版界学术界的积极参与、深圳大学法学院的高质量办会表达了特别感谢。

▲大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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